辽宁省建平县喀喇沁镇大营子村:百万亩农业工程涉嫌造假 惠民工程缘何伤民心
秋天本来是收获的季节,在北方棚菜生产区域,目前正是繁育应季蔬菜农忙之时。可是在辽宁省朝阳建平县喀喇沁镇大营子村,村民们面对近800多亩荒废的土地上建设的设施农业大棚,很是无奈和愤慨,他们不知道日后的生活着落如何解决!面对可以致富设施农业大棚为村民什么不利用?这是究竟是为了什么?在利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经过详细调查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设施农业工程初衷是造福百姓 辽宁省建平县位于辽宁西部,西邻内蒙古的赤峰、宁城两市县,南接凌源、 喀左 两市县,北接内蒙古的敖汉旗,总面积4,865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 14.7万公顷,人口58万。地处干旱少雨地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风调雨顺的年份仅有10余年 ,用 “种一坡,拉一车,打一簸萁,煮一锅”这句俗语来形容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极为贴切。 如何让建平县乃至辽西朝阳地区摆脱这种被动的农业生产局面,也一直是中共辽宁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难以割舍的牵挂。 2010年3月,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在朝阳市调研时提出要因地制宜,提出了“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百万亩设施 农业工程 。即把新增10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作为一项最大惠及朝阳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实施重点突破,旨在通过这一举措,为资源条件较差的贫困地区找出一条避灾致富的路子。并确定拿出10亿元巨额资金,对朝阳设施农业建设给予扶持。同年6月,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市委、朝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新增10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动员大会,以此为标志,启动实施了这项总投资超百亿元、朝阳有史以来最大的农业再造工程。 但是就是这样一项惠民工程,在建平县实施过程中,却变成了伤害民心的闹心事。 良田荒废只为贷款? 在位于建平县喀喇沁镇大营子村的设施农业大棚区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近800多亩,80到100延长米的100多栋大棚全部荒废无人种植,整个种植地被待收玉米所包围。据了解,该设施农业大棚所占用的农田都是该地区基本农田,早在2011年4月就已经被租用,实际被征占建。对于被租地的村民给予每年每亩补偿500元,租金支付形式为每年年初给予现金形式发放,而大棚被当地政府则以招商引资的方式承包给朝阳商人所经营。 村民们表示,2011年大棚在春季建设完毕后,承包者购买了劣质塑料覆膜在靠近路边的几栋大棚覆盖以后就再也没有进行种植和田间管理。经过几场风吹雨淋以后,承包者再也没有露过面,大棚也一直荒废至今。 在现场也看到,没有建设基本水电配套设施,不仅如此,很多大棚的墙体是夯土堆积而成,整个大棚骨架只有少许钢筋,大部为细竹制成,根本不具备种植生产的条件。 当初许多村民并不同意被征地,因为每亩500元的补偿费不如种地合算。但是,当地政府采取高压强制手段甚至不惜动用警察,强制村民将土地出让。 当地村民算了一笔账,现在的基本农田每亩大概能够产玉米1000斤到1200斤,而现在市场上玉米的价格已经达到1.2元一斤,也就是说即使扣去种子化肥等基本生产资料费用村民每亩地无形中亏了将近400元。 因为一直没有种植,村民们担心随着2014年的到来,土地租赁费能否按期支付还是一个未知数! 按照道理,建立设施农业大棚理所应当让当地群众集中连片种植造福一方百姓。但是,可能为了政绩等原因,当地政府统一发包个人,试想下,哪个农民能有大量资金承包?这无形之中成全了一些投机倒把的有资金渠道的人。 仅以大营子村为例,设施农业大棚承包出去以后无人种植,土地被荒废。农民有心种植,但是又联系不到承包者。辛苦建设的大棚不种植也不进行田间管理,看似不可理解,还是村民的一句话道破天机:这一切都是假的,是为了骗取国家贷款和补贴! 随后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得知:为了鼓励百姓种植大棚,春季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温室或100亩以上冷棚小区,年内投产的,朝阳财政给予水、电配套补助,同时视所在乡镇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标准日光温室小区,年内投产的,县财政给予每栋2万元以内贷款额度的贴息。秋季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温室,年度内投入使用的,除执行春季的相关扶持政策外,每延长米再补助30元。对新建10亩以上(400延长米)50亩以下(2000延长米)的温室小区,给予配水、配电及补助。 对于基层政府能够完成年度设施农业建设的乡镇,任务为2500亩以下的,奖励党政正职各1万元;任务为2500亩以上的(含2500亩),奖励党政正职各1.5万元;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乡镇,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在岗位目标考核中扣减0.15分;集中连片新建200亩、500亩、1000亩标准日光温室小区,且年度内投入生产的,分别给予乡镇1万元、3万元、8万元奖励;对秋季规划的100亩以上标准日光温室小区,凡在9月26日前收割完毕的,待小区投入生产后每亩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元。 国家、群众遭损失 建平县农经部门也打破常规,提前做好物权证发放工作,对建棚户只要开工建设,就可按建棚结构(砖石、钩机打墙)发放《物权证》。农户通过《物权证》,最高可贷款10万元;大户和企业凭《物权证》,可贷款50万元;超过50万元以上的,除《物权证》抵押外,企业担保也能贷款。银信部门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优质服务,保证建棚资金需求。 据当地群众表示:在征地伊始当地政府态度就十分积极,甚至不惜违规违法动用强制手段征地【实际是以租代征,包括建立钢筋水泥的看护房在内不仅仅改变了土地性质,更涉嫌违规违法】,这和文化大革命实际的大跃进很相像。 招商以后,承包者为了银行贷款能够顺利进行,突击抢时种植甚至根本没有种植农作物并且在水电设施等配套设施没有上马的时候,用劣质塑料覆膜,只是为了银行在做评估时候能够顺利过关。这也是为什么只有路边的大棚有少许种植,而靠近路边被种满庄稼的主要原因。 据一位行业内人士表示,设施农业贷款都是从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各地分社贷款,经过评估以后,通常可以顺利拿到贷款。许多人把贷款用于个人在其他行业的投资。在经营【与其说是经营不如说是造假,路边的大棚通常种植一些应季蔬菜和覆膜,靠近里面的大部不种植管理】一两年以后,以经营困难为由申请破产,这样银行只能拍卖设施农业大棚,最终损失的是国家。 在这里,银行信贷员和银行本身不关不严,甚至走过场,给予违法者可乘之机。据其内部人员表示:有些信贷员明知道贷款难以收回,竟然和贷款者按照贷款数额给予提成牟利。 不仅如此,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对此情况也略有所知,但是不论是农业部门还是当地基层政府都采取了默认或者沉默的态度。 而根据《公务员法》第82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可是现实却是在设施农业大棚建立伊始的2年多的时间里,对于群众所遭受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当地政府领导无一人因承担责任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调查从2012年3月份一直关注到2013年9月份,曾先后多次走访了的该县多地乡镇村屯设施农业工程,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荒废的依然荒废,无人管理! 惠民工程缘何伤了民心 据了解,与喀喇沁镇大营子村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该县建平镇下湾子村,该地区征地也是在2011年3月份征地100多亩建立设施农业大棚49座,所谓的征用费用为400元一亩地,先发放2年的,其余的一年一支付。在现场看到部分设施农业大棚没有配备任何水电设施,不具备种植条件;在沙海镇新店村100多亩土地被建成50多座设施农业大棚全部荒废;同样在沙海镇白家洼村近1000亩土地上面所有的设施大棚只有少数种植,大部分荒废,而随后深入调查的结果更令人触目惊心,在该县张家营子镇、北二十家子镇等几乎所有乡镇设施农业大棚都存在此类情况。 随着即将秋收的结束,村民们看着荒废的土地很是心疼,那段经历已经给村民留下了心理阴影,他们试图要求讨个说法,但是却没有一个部门为其买单! 实际上,百万亩设施农业大棚本来应该是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公正的说确实因此带动了当地一部分农民致富,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农民增收,拉动经济增长效果。但是在辽宁省建平县却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的伤民心的形象工程,面对村民们的无奈当地政府是否真的无动于衷? 在最后,一位失地的村民表示,尽管气候接近寒冷冬天,但是他还是即将南下打工,趁着闲暇的时间多挣点钱,放弃了全家人团圆也没有办法,毕竟全家的生活着落问题是头等大事。(陶凯龙)